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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地预防和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体育强省建设,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体育总局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切实履行政府部门职责,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充分依靠群众,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普及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安全知识,提高公众自我防护意识。细致排查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各类突发事件的隐患,采取有效预防和控制措施,减少突发事件发生的机率。(3)统一领导,属地负责。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省体育局指导、协调全省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4)快速反应,协调应对。按照“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单位要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预警和快速处置反应机制,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相应预案,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协调应对,迅速控制事态,减少损失。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本预案指导全省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批准,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省体育局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群众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参与者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1 领导小组 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省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本级和系统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有关情况;与有关部门协商确定有关信息对外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省体育局主要负责人,成员由省体育局机关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成员名单及通讯录见附件)。

  2.1.2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省体育局办公室和机关服务中心,履行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办理向省政府、省政府应急办报送的重要事项;督促落实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决定事项和各项应急措施;制定完善本预案,并监督执行;组织应急培训;完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运行管理机构

  在省体育局和承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等。

  2.1.4 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承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2.1.5 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2 组织体系框架

  省政府(领导和决策机构)

  省体育局突发事件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体育活动承办地 人民政府

  决策 指示 重要信息 请示报告

  信息分析 情况报告 工作 指示

  (运行管理机构)

  救援和保障机构

  新闻报道

  现场指挥机构

  信息发布

  组委会

  提供保障

  上报信息 建议与请求

  协调资源 下达指示 组织实施 现场处置 集中力量 调用资源

  宣传、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 运行机制 3.1 预测与预警 3.1.1 审批登记 举办体育竞赛及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体育法》、《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和《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山东省体育竞赛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登记。

  3.1.2 信息采集

  现场指挥机构应确定专职信息员,负责治安、保卫、消防、交通、卫生、场地设施等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整理、归类,并报送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预警级别。

  3.1.3 预警级别及发布(1)预警级别

  根据活动特点、规模及风险程度(即: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预警信息原则上分为五类:

  Ⅰ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涉外重大体育比赛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Ⅱ类(重大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危险化学物品和高危环境下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Ⅲ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Ⅳ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的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的相关信息。

  Ⅴ类(关联信息):在省外举办的、有可能对我省造成重要影响的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信息。

  (2)预警信息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程序: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体育活动的预警信息,由组委会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及时、准确地向省政府报告,并根据事件的危害性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一般性体育活动和关联信息的预警,由组委会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外发布或宣布取消。

  预警通告内容:包括突发事件的级别、预警级别、预警期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预警通告发布后,预警内容需变更或解除的,应当及时发布变更通告或解除通告。

  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可通过防空警报、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宣传车等方式进行。

  预警信息发布后,各相关单位应当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做好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的准备。

  3.2 应急处置 3.2.1 信息报告

  (1)信息报告主体和时限

  突发事件发生时,组委会接报后应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核实并向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最迟不超过3小时,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

  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掌握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对一些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或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不受分级限制。

  突发事件失踪、被困、伤亡人员中有外国人或港澳台人员,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组委会应立即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有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

  (2)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事件处置的新进展、可能衍生的新情况,要及时续报。

  (3)信息报告方式

  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告。电子版通过全省政务专线报送。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再书面报告。

  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要与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及时、主动报告有关情况。其他级别突发事件现场也应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

  3.2.2 等级响应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反应快速、措施果断、处置稳妥。

  Ⅰ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应无条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承办地人民政府和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报省政府。

  Ⅱ级:出现大规模观众闹事、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宣传、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危险化学物品泄露等重大事件,组委会应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随时掌握情况。

  Ⅲ级:出现观众集体闹事、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应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省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掌握、了解处置情况。

  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应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滋生、衍生事件的出现。

  3.2.3 安全防护(1)危险目标和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发生时,现场指挥机构应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措施,对处于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实施紧急救援。

  (2)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要按照预案规定的方式和路线,在售票处、出入口和重要通道,安排专人疏散现场群众,维护现场秩序,同时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3)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救援,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在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环境,须有安全保护措施,且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3.2.4 应急结束

  组委会在现场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并确认危害因素消除后,请示上级人民政府批准,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积极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

  3.3 后期处置 3.3.1 善后处置

  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组织人员核定损失,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3.3.2 调查与评估

  应急工作结束后,组委会应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省体育局会同承办地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及时对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善后处置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对应急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的心理损伤进行评估与调查,提出善后处理措施。

  3.4 信息发布 组委会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客观、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在全省行政区域内造成一定影响的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体育局归口管理。保障措施 4.1 物资保障

  组委会应认真落实通信、供电、供水等保障措施,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物质保障。主办、承办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部门(单位)需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4.2 设施保障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公安、消防、卫生等要求,配备通讯器材设备、预警通讯和广播设备,预留公安、消防、救护人员疏散的场地和通道等,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救援工作需要。

  4.3 救援保障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组委会应协调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保障工作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救援物资充足。

  4.4 技术保障

  各级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必要时参加应急处置工作。交流、培训和演练 5.1 公众信息交流

  组委会应最大限度地公布有关信息,包括应急法律法规和防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通讯联络表,活动承办场所平面布置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图,消防设施配置图等。

  5.2 培训

  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特点,制订应急培训计划,加强对应急指挥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消防、卫生、治安等知识的培训,提高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5.3 演练

  组委会应制订应急演练计划,从实战出发,对相关预案进行演练。通过演练,熟悉应急工作的指挥机制和决策处置的基本程序,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能力和应急作战水平。附则 6.1 预案管理 6.1.1 预案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各体育场所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工作预案。

  6.1.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省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6.1.3 预案更新

  应急预案需要及时修订和更新,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要注意了解突发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及应急处置工作中可运用的新技术、新方法,结合自身情况,不断进行完善。

  山 东 省 体 育 局 二○○九年六月

  某市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 编制依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都江堰市辖区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体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体育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都江堰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15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群众体育活动

  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国家体育总局或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市体育局;成都市人民政府、成都市体育局;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2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2 组织体系 2.1组织机构

  2.1.1 领导和决策

  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都江堰市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体育局局长,成员由事件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参与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本级专项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上作;配合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1.3 运行管理机构

  在上级体育局和都江堰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1.4 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单位与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2.1.5 救援和保障机构

  承办、举办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以市体育局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参加的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2.2 指挥体系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文件

  都府发[××××] ×××号

  关于成立都江堰市×××运动会组织机构委员会的 通 知

  2.2.1 预防预警 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文件

  都府发[××××] ×××号

  关于印发都江堰市第×××运动会工作机构负责人 名 单 的 通 知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 审批登记

  举办市级及市级以上的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登记。

  3.1.2 安全保卫

  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1.3 信息员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3.1.4 信息采集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3.1.5 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

  根据活动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序(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场所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信息采集、整理、归类并传送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预警信息原则上分为五类:

  I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综合性运动会、涉外重大体育比赛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Ⅱ类(重大的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危险化学物品和高危环境条件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Ⅲ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Ⅳ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非热点项目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相关信息。

  V类(关联信息):在省外、境外举办的有可能对我造成重要影响的体育活动的有关信息。

  3.1.6 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适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和成都市体育局。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行动方案

  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2.2 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2.3 场所设施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3.2.4 协调运行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

  3.3 预警支持系统

  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等级分类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须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市体育局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省政府和国家体育总局。

  Ⅱ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和危险化学物品泄漏等重大事件,组委会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应随时掌握情况,并将处置情况上报省政府。

  Ⅲ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掌握信息,了解处置情况。

  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大佬们都在玩{精选官网网址: www.vip333.Co }值得信任的品牌平台!。

  4.1.2 响应程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灾害事件的出现。

  4.2 通讯

  4.2.1 器材配备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4.2.2 相关资料

  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4.2.3 通讯方式的公布

  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并在体育场馆的显明位置公布。

  4.3 信息报送

  4.3.1 常规信息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4.3.2 涉外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有关国际规定进行。

  4.4 指挥和控制

  4.4.1 统一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扁平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4.4.2 现场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4.3 应急负责人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后,尽快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4.5 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有关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6 安全防护

  4.6.1 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4.6.2 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4.6.3 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7 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承办地人民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范围、方式和任务。

  4.8 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4.9 新闻发布

  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中有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组织协调,由市体育局归口管理。

  4.10 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组织活动的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尽快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5 应急保障

  5.1 基础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大型体育活动经费预算,按分级负担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办、承办大型体育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审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的审计监管工作。

  5.2 救援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5.3 技术保障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5.4 交流、培训

  5.4.1 公众信息交流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部门、应急法律法规、防险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5.4.2 培训、演练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作战水平。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等善后工作事项。

  6.2 总结报告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7 附则

  7.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1.1 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馆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7.1.2 预案的更新

  市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结合自身活动规律,及时完善预案。7.2 奖励与责任追究 7.2.1奖励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任务,成绩显著的;(2)防止或挽救事故灾害有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国家、集体财产免受损失和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准备或应急响应提出重要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7.2.2责任追究

  在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处置行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和行动方案,拒绝履行应急救援义务的;(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逃脱的;(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救援保障资金和物资的;(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7)有其他危害应急处置工作行为的。

  7.3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都江堰市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报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备案。

  7.4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实施时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都江堰市体育局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1 总则 1.1 目的

  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1.2 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科学前瞻、以人为本、高效实用的指导方针;坚持整体考虑、统一指挥,逐级负责、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按照“谁主办(管)、谁牵头”、“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 编制依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公共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莆田市内举行的各级各类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在莆田市境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参赛运动员达到15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3000人以上)的国际性、全国及地方性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上级体育主管部门或人民政府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人数达到一定规模(观众及参与者总数量达到3000人以上)的群众性体育活动。

  2 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和决策

  在莆田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和监督检查系统内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研究、解决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配合承办地人民政府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随时向市政府报告情况;与新闻传播部门沟通,确定对外新闻发布的口径、时间及方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

  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为体育局局长,成员由事件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科、室和单位负责人组成

  2.2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参与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启动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本级专项应急工作预案;落实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和应急保障工作;配合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3 运行管理机构

  在市体育局和承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运行管理机构,即竞赛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和发布,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有利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4 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承办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场所(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领导决策机构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协调调用的资源等。

  2.5 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承办地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及其他必要参加的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保障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 审批登记

  举办市级及全市以上的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必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申办国际体育活动报批程序的规定》、《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及行政许可的有关规定,实行审批登记。

  3.1.2 安全保卫

  赛事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全保卫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1.3 信息采集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有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3.1.4 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

  根据活动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序(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各级体育主管部门、活动主办和承办单位、公共体育场所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信息采集、整理、归类并传送活动组委会,组委会集中相关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确认。

  3.1.5 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情况信息要随时报告,市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适情及时报告市政府和省体育局。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行动方案

  赛事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参赛组织和体育场馆(单位),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赛区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2.2 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防范人员踩踏伤亡、防范爆炸、防范火灾、防范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2.3 场所设施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障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的应急需要。

  3.2.4 协调运行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

  3.3 预警支持系统

  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等级分类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分级(即:事件的性质、规模、态势、行为方式、激烈程度、危害和需采取的应对措施),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I级:出现大规模密集人员踩踏伤亡,或爆炸、火灾、体育场馆倒塌,或恐怖分子袭击、绑架人质等特别重大事件,组委会须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市体育局应迅速核实情况,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和省体育局。

  Ⅱ级: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多人伤亡或枪支、弹药遗失等重大事件,组委会立即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应随时掌握情况,并将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

  Ⅲ级:出现群体性事件、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组委会迅速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立即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报告,市体育局掌握信息,了解处置情况。

  Ⅳ级:出现人员受伤、被困或数十人食物中毒等事件,组委会及时启动应急工作预案,并及时向承办地人民政府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积极开展处置工作。

  4.1.2 响应程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各级响应要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灾害事件的出现。

  4.2 通讯

  4.2.1 器材配备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4.2.2 相关资料

  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4.2.3 通讯方式的公布

  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并在体育场馆的显明位置公布。

  4.3 信息报送

  4.3.1 常规信息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4.3.2 涉外信息

  突发公共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港澳台人员或外国人或对境外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承办单位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市体育局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后,通过有关渠道在24小时内向有关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机构(包括派队参赛的单位或协会)进行通报。如需要国际救援,须按国际有关规定进行。

  4.4 指挥和控制

  4.4.1 统一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指挥与控制工作要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的原则,认真执行报告、请示制度和预案确定的决策程序,各级组织机构内部成员单位工作任务要明确,每一级要有确定的负责人。现场指挥工作要简单化,减少环节,指令准确无误,组织行动迅速,各方配合协调,应急处置急而不乱、快而有序。

  4.4.2 现场指挥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现场指挥以属地为主,活动举办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4.4.3 应急负责人

  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馆(单位)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为应急负责人。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负责人应在最短时间内向举办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经举办地人民政府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授权后,尽快启动本级应急预案,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保障和应急处置工作。

  4.5 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有关体育主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6 安全防护

  4.6.1 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4.6.2 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的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误。

  4.6.3 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或毒害性危险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相关安全要求。

  4.7 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和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作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4.8 新闻发布

  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中有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发布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由市体育局归口管理。

  4.9 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组织活动的当地人民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尽快恢复事发地正常的社会治安秩序,提供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5 应急保障

  5.1 基础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大型体育活动经费预算,按分级负担原则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主办、承办大型体育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障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5.2 救援保障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武警、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品、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5.3 技术保障

  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5.4 交流、培训

  5.4.1 公众信息交流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部门、应急法律法规、防险避灾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5.4.2 培训、演练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作战水平。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置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善后工作小组专职处理人员安置与补偿、污染物的清理、社会救助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应急人员和受灾人员保险理陪等善后工作事项。

  6.2 总结报告

  大型体育活动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7 预案的管理与更新

  7.1 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述。各项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以及每个公共体育场馆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分专项制定具体详细的应急预案;

  7.2 预案的更新

  市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有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结合自身活动规律,及时完善预案。

  7.3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莆田市体育局制定并负责解释,报市政府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怎样成功策划体育赛事

  获得奥运会举办的成功就如同赢得一场真正的奥运比赛。有时候我们要反向思维,先设定一个目标,再推算如何才能达到预期目标。当你发现没有办法达到你所设定的目标时就应该加以调整,重新设立一个可行的目标。在此我们为您提供一个赛事策划模式,全面分析赛事的优劣势和机会。

  这是一个非常具体的分析方法,它可以使你了解内部组织和赛事的各个方面,以及影响整个赛事成功的外部条件。优势和劣势,是策划比赛的内部资源基础;机会和威胁,是对外部条件的评价。在运用这一模式之前,必须熟悉体育赛事的每个细节,包括人事、志愿者、时间、方位、目标观众、当地社区的接受程度和参与规模等。

  优势分析

  人的大部分经验都是可以移植的。你以前从事的工作可能是广告或营销,现在你凭借对体育的了解和热情准备跨进这个行当,把这些经验转换好,这就是你的优势。众多个人的优势组合在一起就变成了团体和组织的优势。

  劣势分析

  这些内部因素很容易成为计划的负担,必须要小心谨慎地评价劣势,不要让劣势成为破坏整个组织的致命因素。

  机会分析

  机会是你增加收入的法宝,会产生更积极的社会影响。

  如果你认为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机会发生的可能性就归类为可能。如果不能确定,但有可能发生,如开发成为一个旅游活动等,则评价为可发展。目前,在策划体育赛事时将其融入到赛事举办地点的整个旅游计划当中已经成为发展趋势。此外,对待机会还存在一个是否需要控制的问题。如果你认为这个机会对你实现目标产生了正面影响就发展它,如果不能完全支持你达到最终目标就得找方法控制它。比如,一个大型的音乐盛会与你举办的体育赛事同期举行,你就必须要控制它,否则时间上的冲突可能使机会变成威胁。解决办法是视情况把你的赛事放在音乐会之前或之后举行,让两者相得益彰。赛事的赞助商还可以得到额外的报偿。

  威胁分析

  威胁包括政治动荡、恶劣的天气等,一旦发生就可能危及到整个比赛的成功。认识比赛中遇到的种种威胁,要考虑到赛事策划的不同部分,因此要把各个方面的负责人召集在一起,包括风险管理者、市场营销、交通、票务、协调和其它的关键部门。让他们把自己部门存在的问题写下来,以认识它们对整个比赛产生的负面影响。

  有很多体育组织在计划的制定上为了留给后人做参照花费了太多的时间。从实用的角度出发,三维立体的大计划是制定计划开始就要考虑的。

  ●基于以前的数据和当地的经济能力制定预期收入、预算和花费。切实按照预算执行,可以避免产生压力。

  ●制定时间表,安排好前后的活动。不要急于求成,导致一些附加的或重复性的工作和花费。比如,票务销售如果开始得太早,即在公众还没有做好购买门票的心理准备之前进行,就会花费无用功。同时,要准备好足够的宣传手册和促销材料,重新印制需要花费两倍的成本。

  ●把目标序列化,安排出具体的日期和流程。尤其涉及到执照或许可,一定要注意特殊的申请期限和程序。在求助公司和基金的帮助时,注意他们在预算流程上的时间特点,搞清楚公司一般什么时候做预算、财政结算的时间及基金会什么时候考虑提议。

  ●把每一项要做的工作列出来,标上完成的期限,以及每完成一个计划所需的步骤和时间。如果你想让别人在一定期限内回执你的邀请,就要把邀请设计和印刷、邮寄、开发票和

  回应的时间都计算在内。

  ●空出额外的时间,以防止不可预知的事情而推迟比赛。

  ●让活动的参与者都来确认计划的可行性,包括商业伙伴、主要成员、志愿者、领导和官员。我们推荐员工会每周一次,全体人员大会每月一次。内部的新闻通讯十分必要,它不仅传播信息,也激励着每个人为共同的目标而努力。

  ●确认赛事时间和秩序上的礼节因素。比如,国际奥委会要求向参加奥运会的各国发出邀请的时间至少提前一年。

  ●尊重参赛队伍或国家的礼节和规范。

  ●分别列出所有相关的活动,然后放入一个整体的计划当中。

  ●以统一形式将管理队伍每个人的名字和联系方式列成清单,包括工作部门、家庭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传真、移动电话、传呼机等。

  ●在计划中提前决策偶发事件,如赛事当天下雨是否取消计划等。

  ●将你的计划细化到最小的时间单位中,可以设置为15分钟。当然,电视体育赛事需要以秒计算。

  控制压力设立标准

  亚特兰大奥运会组委会(ACOG)为庆祝获得1996年奥运会主办权,于1990年9月举行了盛大游行和系列活动。为了延续这种激动人心的感觉,该组织的管理者决定,奥运会开幕前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五开午餐会。演讲客人有许多是前任的奥林匹克官员,让团队与他们分享奥运的美好回忆。

  无论你是刚开始着手或几近计划的尾声,必须要庆祝每一次成功。从最小的会议到最后大规模的队伍集中,每走一步都应该有庆祝的仪式。在计划实施当中放入一系列的小仪式,让你时刻感觉到团队的每一个成就,比如签订第一个赞助合同,第一个场馆的破土动工等,庆祝大家共同努力获得的每一个成绩。团队内部人员要互相鼓励,领导要经常向团队成员提出表扬,直至整个赛事的最后成功。丹尼斯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管理组织者中的一员,是当年与美国有线电视网络打交道的公共关系专家。他说:“尤伯罗斯会经常不断地激励团队,当我们有所松懈的时候,他就能找到办法来鼓励大家。这对于整个奥运会的最后胜利有相当大的作用。”为了保证计划的成功实施,我们给出下面这个简单的公式。坚持按你的目标计划执行,就是赛事成功的秘诀:细节+沟通+专家-压力=成功。

  有赛事策划人员说,如果是一场大型活动,在管理过程中大概会有3000多个决定,而在一场体育赛事中,这个数字可能会增长三倍。由于复杂的礼节、不同消费者(赞助商、赛事拥有者、参与者、媒体和观众)的期望值,不同的赛区,不同的民族文化和人群,以及你的创造性,体育赛事显得更加复杂一些。确实,创造性和逻辑性对你的成功同等重要。策划中的细节、沟通的准确度和自由度,获得专家建议,都会增加你成功的机会。

  承担新任务时感到紧张是正常的,但是,让紧张成为压力会对实现目标不力。感到压力的时候,你要搞清楚计划的哪一部分引发了压力。可能是在礼节处理或财政管理等具体问题上准备得不够充分。一旦找到压力的根源,你可以把它们交给团队的专家去解决。记住,压力对实现长期目标来说是不好的。快速和有效地解决,才能按计划继续执行。

  制定好应急措施

  尽管你制定的计划已经相当谨慎细致,但仍然避免不了不可抗力或其它意外事情的发生。如果你做的计划准确而且专业,会在处理这些变化方面把影响降至最低。下面列举了一些意外的情况和解决办法,其它更多可能的意外情况可以在附件中的合同范本中找到对应措施。

  ———人员流失高级职员的流失对员工士气和计划运作的打击是致命的。处理这种意外的方法是鼓励团队分担流失人员留下的工作。为预防此类事情的发生,可以提前要求他们互

  相学习,并每周安排专门的时间培训。1990年西雅图友好运动会期间,一大批人员在竞赛的关键时刻离职,组委会立即找出几个在早期显示出领导潜力的自愿者来承担管理人员的位置。最后,他们凭借从前的互相交流与合作的经验,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比赛计划没有开始和结束,计划赶不上变化。作为一名体育赛事的专业策划人员必须谨慎,并通过完善的评价程序计划赛事。通过优势、弱势、机会和威胁的分析,可以发现组织内部和与赛事有关的外部情况。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团队会议非常重要,尤其是高效率的会议能使你目标明确地执行。关注每一个小小的成功,提升团队的自信心,保持高昂的斗志。正确估计各种意外的可能,没有一个挑战是不可以攻克的。实施损失控制,保证小问题不影响全局结果,至少把风险和伤害减到最低。注意每一个微小的细节,自由的交流和沟通,听取专家意见,抵抗压力预防意外,按计划实施赛事。成功的赛事策划其实含有相当的艺术和科学成分。

  07体育服务与管理

  07018030128谢益维

  SS县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

  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及时、有效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出现的突发公共事件,最大程度地减轻损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方针、原则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应当遵循居安思危、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的指导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职责明确、分工协作、规范有序、资源统筹、信息共享、反应迅速的工作机制。

  1·3

  编制依据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和“和谐平安”的方针,依照《SS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上级有关《大型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举行的全县性的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

  1·4·1

  大型体育赛事

  大型体育赛事是指经县政府或县体育局批准,在本县行政区域内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

  (参赛运动员达到200人以上或观众达到6000人次以上)的全县性的综合、单项体育比赛活动。

  1·4·2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

  大型群众体育活动是指经县政府或县体育局批准,旨在推动全民健身、促进全民体质提高,参与群众或观众达到6000人以上的全县性的群众体育活动。

  2、组织体系

  2·1

  组织机构和职责

  2·l·l

  职责划分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职责划分是:举办单位或部门负责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是配合承办单位或部门做好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2·l·2

  领导小组

  在县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县体育局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组织、领导、指挥本级应急案预的运行及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任务;监督大型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应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研究、解决突发事件中的重大问题;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

  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体育局局长,副组长为分管业务的副局长,成员由涉及应急处置工作的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组成。

  2·1·3

  领导小组下设机构

  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事故调查、情况报告等3个小组,具体职责为:

  综合协调组负责审查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工作预案,并提出意见;落实本预案的预防预警、信息传输、应急响应等工作,监督检查活动组委会工作预案的落实工作,协调组委会与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向县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事故调查组负责协助事故调查机构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情况报告组负责与新闻等部门的沟通,并确定对外新闻宣传的口径,组织新闻宣传。

  2·1·4

  组织委员会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举行前,在县体育局和承办单位或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具体负责赛事及活动的管理。

  组委会具体负责当次活动应急工作预案的制定、预防预警信息的收集整理、综合分析,信息的上传下达,调查、评估突发事件原因,汇总应急工作情况,整合资源,协调工作进程,授权现场指挥机构进行应急处置工作。

  2·1·5

  现场指挥机构

  在组委会的授权下,举办单位与承办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单位成立现场指挥机构。

  现场指挥机构具体负责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预警信息的采集和传送;组织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快速处置和控制突发的公共事件;及时向组委会和应急委员会报告情况,并根据事件态势,提出解决方案和需要使用的资源等。

  现场指挥机构应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下设综合协调、安全保卫、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新闻宣传等工作机构。

  2·1·6

  救援和保障机构

  以县政府的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成立救援和保障机构,主要包括财政、公安、消防、交通、卫生、气象、通讯、电力、供水等部门。

  救援和保障部门根据应急工作任务要求,针对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中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需要,研究制定相应的应急工作预案,调配可用资源,提供应急保障,落实救援措施,全力配合组委会和现场指挥机构的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救援保障工作。

  2·2、指挥体系

  2·2·1

  预防预警

  2·2·2

  应急反应

  3、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防预警

  3·1·1

  活动审批

  举办全县性运动会、全县全民健身运动会、全县学生运动会、全县老年人运动会等大型综合性运动会,须报县政府批准,举办其他大型体育竞赛或群众体育活动,应当根据《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和《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治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县体育局批准。

  3·1·2

  安全保卫

  组委会下设安全保卫部,安全保卫部在组委会授权下具体履行安全保卫职责,负责制定和部署安保方案、应急预案,落实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措施。组委会负责人为安全保卫工作第一责任人。

  3·1·3

  信息员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根据自身特点在治安、保卫、消防、交通、气象、公共卫生、场地设施安全等方面分别确定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信息员负责相应领域内预警信息的采集和汇报。

  3·1·4

  信息采集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具有参与人数多、社会影响大、人流密集等特点,组织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要具备信息采集的能力和条件,建立并完善预警信息工作网络和信息采集工作制度。

  3·1·5

  信息分析与风险分类

  根据活动特点、规模、规格及风险程度

  (即: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及负面影响),确定和发布预警信息类别。预警信息原则上分为四类:

  Ⅰ类(特别重大的体育活动):如综合性运动会或人员密集、规模庞大的群众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Ⅱ类(重大的体育活动):涉及使用枪支、弹药和高危环境条件的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Ⅲ类(较大的体育活动):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或单项体育活动相关信息。

  Ⅳ类(一般性体育活动):规模较小的体育活动,如非热点项目单项比赛或人员活动相对分散的群众健身活动相关信息。

  3·1·6

  信息报送

  预警信息按应急工作组织程序逐级汇报,报送信息要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保障应急工作信息在应急体系和指挥机构中正常运转,对重要的突发事件信息要随时报告,县体育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报后要及时报告县政府。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行动方案

  组委会认真履行应急工作职责,按照本预案工作原则和要求,督促落实安全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公安、卫生、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3·2·2

  行动重点

  防范大规模观众骚乱、人员踩踏伤亡、爆炸、火灾、建筑物倒塌是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预防与应急工作的重点。

  3·2·3

  场所设施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场所接纳人员不得超出该场所设计或有关部门核准的人员容量,场地、建筑、通道、设施、环境必须符合国家公安、消防、卫生有关安全要求,保证人员紧急疏散和抢险、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的需要。

  3·2·4

  协调运行

  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及特点,组委会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各项应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保障应急组织人员到位、措施有利、救援物资充足。

  3·3

  预警支持系统

  组委会要重视和加强安全预防预警服务系统建设,尽可能地运用先进技术,建立快捷通畅的通讯网络,使信息的采集、传送、反馈和确认等程序简捷迅速。

  4、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4·1·1

  等级分类

  根据本预案适用范围,按可能突发公共事件的风险和危害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

  Ⅰ级:即大规模人员踩踏、体育场馆倒塌、爆炸、火灾、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安全事件。

  Ⅱ级:

  即大规模人员踩踏、体育场馆倒塌、爆炸、火灾、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的,或枪支、弹药遗失等重大安全事件。

  Ⅲ级:即群体性骚乱事件、10人以下人员伤亡等较大事件。

  Ⅳ级:即人员受伤、被困或20人以上食物中毒等事件。

  4·1·2

  响应程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按逐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做到组织严密、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稳妥处置。

  在应急响应的同时,要注意突发公共事件可能产生的关联事件,并争取提前对涉及领域和有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以避免次生、衍生或耦合突发事件的出现。

  4·2

  通讯

  4·2·1

  器材配备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应配备良好的通讯器材设备(电脑、电话、传真机、网络宽带、步话机等),备用通讯方式为移动通信设备。

  4·2·2

  相关资料

  建立完备的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应急工作组织机构、指挥系统、通讯系统等相关资料,内容包括:组委会组织机构名单、值班联系电话;政府有关部门联系电话;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联系电话;外部救援单位联系电话;主要项目管理机构应急咨询服务电话;体育场馆简介、平面布置图示、重要基础设施分布简图;人员疏散和逃生路线、安全导向标志;消防设施配置图;相邻环境、周边地区单位、住宅、体育场馆附近交通道路图示等。

  4·2·3

  通讯方式的公布

  应急工作通讯簿应配发给每个组织机构和指挥层次,其中安全保卫负责人的通讯方式要印在赛事活动的秩序册上或在体育场馆的显要位置公布。

  4·3

  信息报送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或体育场馆在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时,要明确常规信息、现场信息采集的范围、内容、方式、传输渠道和要求,以及信息分析共享的方式、方法、报送及反馈程序。

  4·4

  医疗卫生

  在举办规模大、周期长、参加人数多的体育赛事、群众体育活动前,要主动与卫生部门联系,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医疗卫生保障方案,落实卫生医疗具体措施,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能快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医疗救治和卫生应急处理,保障活动期间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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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5·1

  危险目标与危险区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时,现场指挥机构要在第一时间内快速反应,准确判断事件性质,确定危险目标和区域,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迅速设立隔离区(带),部署和实施应急保障方案,采取果断安全措施,对在危险区域的人员及重要物资进行紧急施救。

  4·5·2

  群众人身安全

  处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中突发公共事件,首先要保证群众的人身安全。疏散现场群众要按照预案规定的安全方式、方法、路线进行,要有专人指挥和引导,积极维护和保障现场秩序。对身处危险区域的人员须采取紧急救助措施,实施救援同时要注意掌握现场人员情况、及时清点人数,防止遗漏。

  4·5·3

  应急人员安全

  按照应急预案任务分工,应急工作人员进入和离开事件现场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应急处置程序,服从现场指挥调动,有组织、有秩序地开展工作,避免或减少应急工作人员出现伤亡事故。在有火灾、爆炸的现场环境区域,须有安全保护措施,应急工作人员防护装备和器材应达到防火、防爆、防毒、防化安全要求。

  4·6

  社会力量

  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社会力量的参与,应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由县人民政府决定。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进行动员,明确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范围、方式和任务。

  4·7

  调查与评估

  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调查与检测、损失与影响、应急处置效果的评估工作是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的既定程序。组委会负责调查评估的组织机构在对事件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公安、司法勘查认定和专业部门技术鉴定,综合事件的起因、发生及终止情况,做出客观、真实、全面的调查评估报告。

  4·8

  新闻宣传

  有全县性影响的重大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宣传部和县体育局组织宣传。

  4·9

  应急结束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应确定事件结束的指标,符合结束指标时,县政府授权有关部门宣布应急工作结束,积极恢复正常的社会秩序,公开发布相关的信息。

  5、应急保障

  5·1

  基础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气象、通信、电力、供水等保障部门协调确定应急工作基础保障方案,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备的资金和物质保障。应急工作所需资金须列入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经费预算,纳入县财政预算。主办、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的部门(单位)须明确和落实应急工作专项保障资金,建立严格的应急保障金使用管理制度,保证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

  5·2

  救援保障

  组委会应与财政、公安、交通、消防、气象、卫生防疫等部门协调确定救援工作保障方案,根据不同类型突发公共事件的特点确定所需的人员、设备、物资、交通运输工具,落实应急队伍、应急物资装备、应急处置保障措施。

  5·3

  技术保障

  县体育局可根据大型体育赛事或群众体育活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专家组或咨询组。

  5·4

  交流、培训

  5·4·1

  公众信息交流

  组委会应在最大限度上公布有关信息,包括接警电话、相关部门、应急法律法规、事故防患和自救互救常识等。

  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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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委会应根据常见和可能突发的事件性质特点确定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地演练,提高协调配合、快速反应、应急处置技能和整体应对水平。

  6、后期处置

  6·1

  善后处理

  组委会应根据事件特点确定善后工作程序,成立善后工作小组。

  6·2

  总结报告

  组委会应在应急工作结束后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形成总结报告,全面查清事件起因,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7、附则

  7·1

  预案的制定

  本预案主要从总体方面进行了概括。各项体育赛事或大型群众体育活动的组委会要根据本预案确定的原则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针对每个体育赛事和群众体育活动制定具体、详细和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

  7·2

  预案的更新

  县体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以保证预案的前瞻性和科学性。举办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的相关部门要注意了解突发公共事件的新种类、新变化、新特点以及应急措施的新技术、新方法等,并能结合自身情况,举一反三,不断完善预案。

  7·3

  预案的解释

  本预案由县体育局负责解释,报县政府备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大型体育赛事及群众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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